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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天价鱼”事件 10人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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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9 10:2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主页 > 新闻 > 舆情通报 > 哈尔滨“天价鱼”事件 10人被追责发布时间:2016-03-04 13:30 | 来源:北京青年报 | 作者:-     3月2日晚,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消息称,针对在“天价鱼”事件中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存在的监管缺失、执法不规范等问题,松北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问责。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政府发布通告称,给予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孙柏森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处级干部罗瑶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松北所所长赵立刚行政记过处分;对松北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贾红军、韩林娜诫勉谈话;给予松北区城市管理局市容科负责人赵兴和警告处分;给予松北区城市管理局市容科工作人员赵亚范通报批评;责令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松北区城市管理局领导班子做出深刻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同时,松北公安分局对松北公安分局太阳岛派出所所长刘刚诫勉谈话;给予松北公安分局太阳岛派出所民警张晓雨、解宇常行政警告处分。
    调查组表示,鉴于“北岸野生渔村”存在欺诈消费者、餐饮服务许可到期后仍擅自经营等问题,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吊销涉事饭店营业执照,对店主马某某罚款50万元等决定,同时启动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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