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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热点:从“良法”走向“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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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4 18: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背景链接】


  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尊重和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严格依法行政,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粗暴执法、渎职失职和执法腐败等行为,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用10年时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8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离“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还有两年时间。尽管法治政府建设已取得很大成绩,但面对新形势、新问题,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标准表达】


  [权威引述]


  依法行政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和所有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温家宝总理)


  [原因]


  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面临着深刻调整,部分地区和一些领域的社会矛盾突出,呼唤依法治理,使人民生活更加有序、和谐;一些地方政府尚存在执法不公、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需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措施]


  第一,坚持群众参与,科学决策。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为了人民,对人民负责并受人民监督。因此切实反应民生诉求、集中民智、反映民意,才能形成科学、实用、有效的政策,引入由专家、政府、群众三方合力参与的决策评估机制,发挥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让政策真正服务于民。


  第二,加大程序制约,规范执法。加强制度规范,保证程序制约,用程序压缩权利滥用的空间,让执法人员必须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才能切实保护公民权利。


  第三,加强监管力度,力求长效。依法行政是为民服务的过程,一方面必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行政工作的标尺,把评判执法质量优劣的尺子交给群众;另一方面,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凡发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严肃追究行政首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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