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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热点:中国垄断国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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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6 09:06: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垄断国企为何永不倒

《反垄断法》实施近4年来,全国地方法院受理的反垄断民事纠纷案件中,大型垄断国企被追究责任的少之又少。国企们凭借行政力量建立起来的行政垄断地位,难以被市场撼动,难以被个人撼动,甚至连法律也无法动摇。









受理61件,审结53件,原告胜诉的较少,饱受公众诟病的大型垄断国企被追究责任的更是寥寥,这是《反垄断法》实施近4年来,全国地方法院受理反垄断民事纠纷案件的情况。由于过于抽象和原则化,《反垄断法》难以发挥应有作用,成为一个不争事实。(5月13日《中国青年报》)

中国社会正处于一个特定的转型期,各种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利益之间的博弈和利益集团的寻租行为较为普遍。行政权力与地方保护千丝万缕,与部门利益盘根错节。

目前我国社会经济中的垄断主要表现为行业垄断,如电力、电信、铁路、航空、煤气等部门的国有企业的独家控制和经营。但我国的行业垄断并不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高度以后的必然产物,而是依靠行政力量建立起来的、与市场竞争相对立的行政垄断。

“行政垄断”是中国特有的一个概念,主要表现为行业壁垒、地区壁垒、政府限制交易或者强制交易、政府专有交易等。根据《反垄断法》,确定一家企业实施垄断行为的前提是,该企业在被诉垄断行为所涉及的市场中具有支配地位。2009年3月,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以消费者身份,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提起反垄断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收取全球通用户每月的“月租费”,并退还自己近两年来被收取的“月租费”,理由是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强行收费。此案最终以双方和解结案。其中,如何证明中国移动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成为该案中举证的难点。

国企垄断带来的危害,无论是消费者还是民营企业家都感同身受。国企垄断之下的电信业使我国的通信费用动辄就是国外通信费用的几十甚至上百倍;“三桶油”控制的石油行业更使成品油价格在与国际油价联动时呈现出“跟涨不跟跌”,在国际原油价格仅为历史高点2/3水平的时候,中国的成品油价格已创下历史新高;银行业的垄断和管制使存款者收益被压低,动辄承受负利率的折磨,而企业家面临着融资难,利率高,成本提升,竞争力下降的困境。

反垄断法实施4年难起作用,被追责垄断国企寥寥,这说明国企已成为横冲直撞的“超级航母”,单凭个人或某个部门绝难撼动其垄断地位。中国国企,真的是一艘永不沉没的“超级航母”吗?这就要看《反垄断法》能否阳刚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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