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金凯一九六五年八月八日早晨,罗伯特金凯锁上了他在华盛顿州贝灵汉的一所杂乱无章的房子里三层楼上一套两居室公寓的门,拎着一个装满了照相器材的背包和一个衣箱走下楼梯,穿过通向后门的过道,他那辆旧雪佛莱小卡车就停在住户专用的停车场上.车里已经有另一只背包.一个中型的冷藏箱.两套三脚架.好几条骆驼牌香烟.一个保暖瓶和一袋水果.车厢里有一只吉他琴匣.金凯把旅行袋放在座位上,把冷藏箱和三脚架放在地上.他爬进车厢,把吉他琴匣和衣箱挤到一角,把它们跟旁边一个备用轮胎系在一起,用一条长帆布绳把衣箱琴匣和车胎紧紧捆牢,在旧车胎下塞进了一块黑色防雨布. 他坐进驾驶盘后面,点起一只骆驼牌香烟,心里默默清点一遍:二百卷各种胶卷-多数是柯达彩卷.三脚架.冷藏箱.三架照相机.五个镜头.牛仔裤.咔叽布短裤.衬衫.照相背心.行了.其他东西如果忘了带,他都可以在路上买. 金凯穿着褪色的莱维牌裤子.磨损了的野地靴.一件咔叽布衬衫.桔黄色背带,在宽宽的皮带上持着一把带刀鞘的瑞士刀. 他看看表,八点十七分.第二踹火时卡车开始发动,他倒车.换挡在雾蒙蒙的阳光下缓缓驶出小巷.他穿过贝灵汉的街道,在华盛州第十一号公路上向南驶去,沿着皮吉特海岸线走上几英里,然后刚好在与第二十号美国国家公路相交之前顺着公路缶东转. 现在他朝着太阳驶去,开始了穿越喀斯喀特山脉的漫长而曲折的路程.他爱这国土,从容不迫的走着,不时停下来作一点笔记,记下将来有可能值得再来的地点,或者拍下一些他称之为"记忆快相"的照片.这些照片的目的是提醒他有些地方他可能还想重游,作更认真的采访.傍晚时分他在斯波坎的地方向北转走上了美国第二号国家公路,这条公路可以穿过美国北部一半路程到达明尼苏达州的德卢斯. 他一生中曾千百次私心期望有一条狗.或许是一条金色的猎狗,可以伴他作这样的旅行并且在家里同他作伴.但是他经常外出,多数是到国外,这对狗来说太不公平.不过他总是想着这件事.再过几年,他就要老了,不能再做这种艰苦的野外作业了."到那时我也许要弄条狗来",他向车窗外排排退去的绿树说道. 这样的驱车旅行总是使他隐入沉思状态.想到狗也是其中一部分.罗伯特金凯真是名符其实的孑然一身-他是独生子.父母双亡,有几个远亲久已互相失去联系,没有亲密的朋友他知道贝灵汉街角市场老板和他购买照相器材的那家商店的老板的名字.他还同几家杂志编缉有着正式的业务关系.除此之外,没有什么他熟悉的人,人们也不熟悉他.普通人很难和吉普赛人交朋友,他的点像吉普赛人. 他想到玛丽安.她同他结婚五年之后九年前离开了他.他现在已五十二岁.那她就是刚好不到四十岁.玛丽安梦想成为音乐家,做一名歌手.她会唱所有韦弗作的歌曲,在西雅图的咖啡馆里唱得不错.往日里,他在家的时候常驱车把她送到爵士乐演奏会上,坐在听众席上听她唱. 他长期外出-有时一去二三个月-使婚姻生活很艰难,这点他知道.当初他们决定结婚时,她是知道他的工作的,他们隐隐约约地觉得可以设法处理.结果不行.一次他从冰岛摄影回来,她不在了.纸条上写着:"罗伯特,没能成功.我把的弦吉他留给你.保持联系."他没和她保持联系,她也没有.一年以后离婚协议书寄到,他签了字,第二天就乘上一班飞机到澳大利亚去了.她除要自由之外,什么要求也没提. 深夜他到达蒙大拿州的卡列斯佩尔,在那里过夜."惬意旅舍"看上去不贵,也的确不贵,他把他的装备带进一间房间,有两座台灯,其中一座灯泡烧坏了.他躺在床上读<非洲的青山>喝一杯啤酒,能闻出当地造纸厂的味道.早晨起来跑步四十分钟,做五十个俯卧撑,把相机当作小举重器完成日常锻炼的功课. 他驶过蒙大拿的山顶进入北达科他州,那光秃秃的平原对他来说的群山.大海一样引人入胜.这个地方有一种特别朴实无华的美,他几次驻足,架起三脚架,拍摄了一些农家房屋的黑白照片.这里的景物特别迎合他的几何线条艺术的口味.印地安人的保留地使人有压抑感其原因人人皆知而又无人理会.不过这类保留地在华盛顿州西北部或其他任何他见过的地方都不比这里好多少. 八月十四日早晨,离开德卢斯两小时之后,他插向东北,上了一条通向希宾的那些铁矿山的后路.空气中红色尘土飞扬,那里有专为把矿砂运上苏必利尔湖双港的货船而设计的巨大机器的火车.他花了一下午时间巡视希宾.觉得不喜欢那个地方,尽管这里出了个鲍勃齐默曼迪伦. 他唯一喜欢过的迪伦的歌是<北方来的姑娘>.他会弹唱这支歌,他离开这到处挖着巨大红土坑的地方时哼着这首歌词.玛丽安教给他几种的弦的弹奏一些基本的琶音来为自己伴奏有一次在亚马逊河谷某处一家名叫麦克劳伊的酒吧中他一个醉醺醺的轮船驾驶员说,她留给我的比我留给她的要多."这到是事实. 苏必利尔国家森林风光宜人,的确很宜人.是当年皮货行脚商之乡.他年轻的时候曾希望行脚商的时代没有过去,那他就也可以成为一名行脚商.他驶过草原,看见三只麋鹿,一只红狐狸,还有许多鹿.他在一汪池水边停下来,拍摄一些奇形怪状的树枝在水中的倒影,拍完以后,坐在卡车的踏板上喝咖啡,吸一只骆驼牌香烟,聆听白桦树间的风声.有个伴多好,一个女人,思想状态."但是他这样长年在外,留在家里的人太苦了,这点他已有体会. 他留在贝灵汉家中的时间里,间或同一家西雅图广告公司的颇有才气的女导演约会.他是在一次合作项目中遇到她的.她四十二岁,聪明,好相处,但是他不爱她,永远不可能爱上她不过有时他们两人都觉得寂寞,就一起度过一个晚上,看个电影,喝几杯啤酒,然后不失体统的做爱.她一直住在当地,结过两次婚,上大学时曾在几家酒吧间当过侍者.毫无倒外的,每次他们做过爱,躺在一起时,她总是对他说,"你是最好的,罗伯特,没人比得上你,连相近的也没有."他想男人一定喜欢听这样的话,俚是他自己没有多少经验,无法知道她是不是在说真话.但是她有一次确实说了一些使他萦绕于怀的话:"罗伯特,你身体里藏着一个生命,我不够好不配把它引出来,我力量太小,够不着它.我有时觉得你在这里已经很久很久了,比一生更久远,你似乎曾经住在一个我们任何人连做梦也做不到的隐秘的地方.你使我害怕,尽管你对我很温柔.如果我和你在一起时不挣扎着控制自己,我会觉得失去重心,再也恢复不过来."他含糊地懂得她指的是什么.但是他自己也抓不住.从他在俄亥俄的地个小镇上成长起来的孩提时代,他就有这种漫无边际的想法,一种难耐的渴望和悲剧意识同超强的体力和智力相结合.当其他的孩子唱着:摇啊摇,摇小船"时,他在学法国歌舞厅歌曲的曲调的英文歌词他喜欢文字和形象,"蓝色"是他最喜欢的词之一.他喜欢在说这个词时嘴唇和舌头的感觉.他记得年轻时曾想过语言可以产生肉体和感觉,不仅是说明一个意思而已.他还喜欢另一些词,例如"距离".柴烟"."公路"."古老"."过道"."行脚商".和"印度",是由于它们的声音,味道和在他脑海中唤起的东西.他把他喜欢的词列出单子贴在房间里. 然后他把这些词缀成句子也贴在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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