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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萧山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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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4 20:4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年萧山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萧委办[2006]3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39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8名,其中,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3名。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要求见《2015年萧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需求计划表》(详见附件)。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时,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1.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生源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留学生);

  2.符合条件的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户籍社会人员;

  3.部分紧缺专业职位面向杭州市区外;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官)招聘的范围和对象为:①萧山行政区域内(不含大江东区域),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目前仍在服务岗位工作的人员;②萧山行政区域内(不含大江东区域),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职位所需的要求,能胜任职位工作;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须具有各招聘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其中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研究生同时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除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在2015年5月23日前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的也可以报考。

  6.其他条件: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计算统一截止到2015年7月底。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2)报考人员户籍以2015年5月2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起点”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如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要求相近的也可以报考。

  (4)辅修专业(第二专业)若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到,也可以作为所学专业报考。

  (5)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15年毕业并在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为“应届生”。鉴于国外高校与国内高校在专业名称上的差异,或在外文翻译成中文后专业名称上的差别,留学人员可报考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职位。英语国家留学人员可视同具有相应的大学英语等级水平。

  (6)根据萧政办发【2009】177号文件精神,转业士官,荣立二等功以上人员,在报考区内事业单位时,可以不受报考职位专业的限制。

  具体职位要求和年龄、户籍等特殊要求以需求计划表中“其他要求”栏为准。

  三、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复审及再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至正式聘用后结束。

  四、报名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1. 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5年5月23日9时— 5月27日24时。

  网址:(萧山人事考试培训网网上报名系统)

  登录报名系统点击2015年萧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链接,注册个人真实信息,然后选择职位,开始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

  (1)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不缴费的,报考无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工作人员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

  (2)报考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

  (3)首次注册成功后每位考生获得一个唯一的报考序号,再次登录报名系统必须填写该报名序号,以备查询或修改个人报考信息。

  本阶段内报考人员可更改个人报考信息,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1. 资格初审

  时间:2015年5月28日9时—6月1日24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2. 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5年6月2日9时—6月4日15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单位及职位并再次接受资格初审。

  因招聘职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有关人员另行通知改报。初审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5日11时。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 缴费确认

  时间:2015年6月6日9时—6月9日24时。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为40元),并在该系统查询是否缴费成功。未按时缴费确认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6:1(含6:1)的职位,及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中心“法律01”、“法律02”、“ 新闻”、“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岗位,将于6月12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与招聘计划不足3:1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

  深圳发展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等加入银联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上银行支付。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5年6月9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区)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至区人力社保局(金城路1558号)717办公室,经审核后免除其考务费。

  4.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5年6月22日9时—6月27日12时。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办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试题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制作。

  1.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一门,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客观题和主观题。

  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的,该职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被取消的,有关考生不再改报。

  2.面试:面试分公共面试和专业面试两类(具体以需求计划表中招聘职位要求为准),招聘职位有专业面试(实践操作考试)要求的,不再进行公共面试。

  公共面试内容以公共知识为主,专业面试以计划表中招聘职位要求为准。

  面试入围人员按各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取,招聘计划在2人及以下的按1:3确定,3人及以上的按1:2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人选。

  笔试和面试的比例为60: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位。仍并列时,再加试一轮专业测试。

  3.时间:笔试定在6月2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面试时间待笔试成绩揭晓后另行通知。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提供下列要求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籍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身份证、《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与其他单位签约的,请提供协议书的本人联和签约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解约证明)。

  2.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供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

  此外,历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报到证(若报到证备注栏有签约单位的,视同“在职人员和已签约的毕业生”)或户籍所在村(社区)、镇(街道)两级开具的未就业证明。

  离职人员须提供解聘证明;失业人员须提供失业证。

  在职人员和已签约的毕业生须提供工作单位或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根据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证件。

  部分招聘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部分招聘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的,不得参加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均在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资格复审前,有面试对象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该职位中择取笔试成绩最高者进行一轮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有面试对象放弃面试或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均不再递补。

  七、体检和考察

  按职位将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最高分的人员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规定与标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有体检不合格(放弃)或考察后不宜聘用(放弃)的,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择取总成绩最高者进行递补。

  考察超过规定时间不能作出结论或考生对考察结论有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在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萧山人事考试培训网、萧山人才网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监察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聘用的决定。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均不再递补。

  不能在2015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予录用。

  根据有关规定,拟录用人员户口为农业户口的,需变更为非农户口方可办理录用报到手续。

  聘用人员按浙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实行聘用制。

  九、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本区各类人事招聘考试。

  2.杭州市萧山区高级技工学校“语文教师”等八个需要专业面试的职位,按招聘计划1:6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3.网络查询:萧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萧山人事考试培训网。

  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82898264、82898267。

  本公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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