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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之殇,一个失业DS的万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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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30 00:15: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直以来,我都是一名朝九晚六再普通不过的屌丝,在一家电动自行车公司默默待了5年零8个月,从小专员到小经理,风平浪静。然而,就在今天,老板找我谈话了,说如果不是公司大幅裁人,绝对不会放我走……我瞬间石化。

  他没有说为什么裁人,但我们都心知肚明——电动自行车“限电”高压下,圈内还有几家公司太平的?各种裁员,门店各种关停,工厂各种转让……但我就是不明白,为什么有人非要一步步对电动车一棒子打死?电动车到底惹了谁??现在国外都在努力节能减排、提倡使用电动自行车代步,而我们这边却实施打压,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电动自行车是一个有着近50万人就业、六七百亿产值、绿色出行交通工具的朝阳经济体,它创造了“人手一车”的中国传奇,而且低碳节能环保,让人们告别尾气时代。在《一个失业屌丝的万言书》里我详叙过,以电瓶污染、交通安全为理由限电都是站不住脚的,全球铅回收率高达96%,中国铅蓄电池被回收比例高达100%;而电动车的死伤比、每亿公里死亡率和万车死亡率均大大优于自行车、摩托车和公交车,与美国数据相比也十分优秀。

  再说如果因为电动车违章造成交通事故的比例占到23%因此要禁电了!那剩下的77%是谁造成的,他们是不是更应该禁了?如果说是行人占比到了30%,那是不是以后禁止行人上路?电动车行业本身并非十恶不赦,甚至还有利于增进社会福利,不应以所谓的“常识”性借口予以遏制。

  既然对电动自行车的厌恶不是电动车本身问题导致的,那我就不得不大胆地从外部寻找原因了。在这个行业混了那么多年,多多少少听说了一些传说。

  在旧国标横行的14年里(大多行业标准通常是5、6年一次大修改),不少专家、民众、企业都纷纷要求制定新的符合时代发展的国标。国内某龙头电动自行车企老总有一次专程进京找到主管电动车标准制定协调的XXX部门,该老总一进门不久,一成姓警官就拉着脸说:“你们电动车这么发展,让人家摩托车怎么活?”让人家摩托车怎么活???!!这话亮了~~这是你作为一个父母官该说的话吗?

  联想到另一件事,当年极力倡导国标修改的专家团队在研讨时,有专家透露“受到公安部个别人的强烈干预。”公安部?以当年国家9部委的身份出面?它在害怕什么?

     

  上面这些都是这些年的陈年烂事了。最近露出端倪的事儿则是,在各地出台限电措施后,广东省电动车自行车协会就低碳环保电动车上路权益问题发起民意调查,共2万份民意调查表回收1.8万有效问卷和请愿签名,近80%的人反对按旧标准禁电限电。这算得上是改革开放以来规模最大的民间书面请愿活动了吧?这样一份充满可观民调色彩的报告,连同民意调查情况及协会建议书,在4月底上书到党政人大“父母官”各领导班子手里,只求公正处理民生民需问题。然而,上书几省市各领导班子之后,政府没有实质反应,却收到公安厅有关官员的约见通知——注意,又是公安部!

  这三件事情联想起来,不是好莱坞大片也够让人触目惊心了!

  是啊,摩托车集团在国内曾经一统快速代步交通工具的整个江湖,而电动车的出现以其便捷、环保、经济诸多优点,迅速俘获老百姓的口袋,摩托车一家独大的地位逐步丧失。为保住仅有的二三四线市场,我不知道摩托车到底花了多少心思买通了哪些大佬,甚至不知道是不是摩托车真的为此联合一颗如此大的树要致电动车于死地,但是这么多年来,旧国标在一阵反对声依然屹立不倒,恐怕并非空穴来风吧?

     

  还有另一种说法源于前几年广州“禁电”时,有不少人猜测是不是某些决策者收受了附近汽车企业的好处才会在他们的反对声中出台这一规定。

  不少官方媒体也提到了“限电”确是“利益集团的博弈”,但都不敢明说。CCTV-2不久前曾经播出过一个专题,里边明确对“限电”提出质疑,然而奇怪的是,这个视频现在在网上无迹可寻,有着明显的被人为公关删除的痕迹——连公众舆论的喉舌都要被割断了么?

  可能大多数如我一眼老实巴交的平民百姓不会想到,表面看似合情合理的限电,背后竟隐藏着如此不堪的利益纠葛。行业性排挤让1.6亿电动车主和数以千万计的企业买单,实在让人汗颜。是否,当某个利益集团居然能买通一个国家机器,即便你电动车再有存在的充分必要性,再天时地利人和,也不得不屈服于特权阶层和组织和利益手腕?

  他们操纵着1.6亿电动自行车车主的生活方式,操纵着几十万从业者的饭碗,操纵着近千亿电动自行车产业的生死。在利益集团的眼里,平民百姓的生存权利、幸福指数统统都是低贱的,甚至连他们的意识都是可以操纵并误导的——这就是“把你卖了,你还帮他数钱”的高明应用吧。

  这样看来,限电只是个幌子,真正的目的是要将电动自行车行业清除出中国吧?!在这个幌子下,很多看似合情合理的措施出台了,比如将超过20公里时速的电动车定位为机动车,要考驾照、上牌、交道路费……这不是逼着老百姓都去买小车吗?这不是存心刁难穷人们吗?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

  说要划归机动车,可是与“汽车为伍”是电动车交通危险的主要来源,坚持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道”原则是美国在实践中取得的重要安全效益。如果现在1.6亿辆电动车因为“超标”(40/20旧标)而被“折腾”到汽车道上跑,其后果是灾难性的,将导致每年增加超过1万人的死亡(以2007年摩托车的亿公里死亡率增长计)!

  况且,“限电”后庞大的存量电动自行车怎么办?按平均每辆1500元算,深圳50万辆保有量将会有7.5亿资产受影响,有些甚至被完全冻结;如按50%折价甩卖流向农村或外省等其它市场,也有3.75亿元的“政策性剥夺”。更何况全国有1.6亿辆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数千亿私人财产!电动车的使用者大多很底层的草根,他们没有话语权,甚至不会去散步,更不会学习XX好榜样,那这些弱势群体的生存权益、经济权益、话语权益何在?谁来保护他们的私权不受侵犯?!

  一声令下高调限电、查车扣车烧车了,却又拦住违规电动车只要车主塞两三百元甚至一包烟就放行了,查扣了的扣车场电单车在交警队不远处和网络上公开倒卖,这算什么!各地“封杀”电动自行车不是三五年的事了,每次都是要么广受争议,要么不了了之,你们有没有想过原因?因为限电禁电一棒子打死压根就不是管理电动车的良策,更因为广大民众对电动车实实在在的广大需求,民生不可逆也!

  我只希望,电动车限行政策不要一刀切;期盼英明的政府、和各省市领导层,对限电禁电持审慎态度,坚决暂缓实施有关部门拟按1999年陈旧国标强制性搞禁电的文件或通告。因为,电动车固然存在驾驶员普遍缺乏安全驾驶技能,任意穿插、超速行驶等问题,但电动车“清洁、便宜、便利、高效”的特点使其自有存在的道理。

  电动自行车企自身要加强安全生产和消费者行驶安全宣传,有关部门也应该摒弃利益集团的诱导,警惕成为黑心钱操控的木偶,积极将变相一棒打死的“限电”转变为创新“管电”,制定合理的新国家标准界定电动自行车,对那些超过标准规定的,禁止行驶,减少安全隐患。而达标的,在登记后准予上路行驶,纳入交通管理,使电动车车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主动提高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这样才能使得电动自行车与其他交通工具相互补充,有效承接自行车交通方式的转型,共同构筑起一种面向2020年的最高效的大众低碳交通模式。

发表于 2013-5-31 12: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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